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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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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基建处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管理,科学编制2025年学校基建维修改造工作计划,合理使用年度预算经费,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本单位使用及管理的建(构)筑物的实际情况,将2025年基建维修改造拟立项项目报基建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二级单位所管辖(使用)范围内公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单项维修改造概算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改造。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基建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请表。未按期申报视为无基建维修改造需求,除突发安全隐患、应急抢修及上级要求等不可预知因素外,当年度不再临时安排基建维修改造项目。
2.各二级单位基建维修改造计划须经党政联席会或部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申报。
3.维修改造计划申报时,需说明维修改造的必要性、详细的施工内容及需求(附件一);5万元(含)以上基建维修改造项目需提供论证报告(附件二)。
4.基建维修改造计划由基建处汇总后按程序报校基建领导组研究,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列入2025年基建维修改造计划,落实维修经费预算。基建维修改造根据项目总体安排和轻重缓急情况分步实施。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基建维修工程立项申请表》(一事一表),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并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报基建处。
2.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送至明德楼101A室,电子文档发送至1120662199@qq.com,逾期申报的不予接收。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3305016
基建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