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是负责落实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的行政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基建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负责基建工程的立项、消防、人防、环保和节能等报批工作;负责基建工程及维修改造工程相关的招标、合同起草及签订负责小型基建及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编制年度维修计划负责工程项目实施阶段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协助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财务决算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建成后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建处下设综合科、工程计划科、建设工程管理科三个科室。